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三十条和《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》第四十六条有关规定,学校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5日—2022年12月25日。(10天)
研究生本人对处理决定如有异议,可于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未提出申诉的,不再予以受理,学校将按照规定作出正式处理决定。
联系电话:0731- 888726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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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退学处理研究生名单
学号 |
姓名 |
性别 |
专业代码 |
专业名称 |
200911224007 |
彭志刚 |
男 |
070303 |
有机化学 |
新浦京集团350vip化学化工学学院
2022年 12 月 15 日